南都讯记者金淘裘萍南都记者获悉,广州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其中,征地补偿最贵的是越秀区全区和天河区部分街道,最便宜的是从化部分地区。 咩事观察11个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发现,越秀区标准最高,全区达40万元/亩。其次是天河区,按不同街道划分了3级,分别为40万元/亩、36万元/亩和32万元/亩。补偿标准最低的为从化区良口镇、吕田镇、流溪河林场和大岭山林场,为8.5万元/亩。 而区内补偿标准差异最大的则是白云区。白云区被细分为5级补偿,其中景泰街和三元里街道补偿标准最高,达35万元/亩,直逼中心城区;远郊的钟落潭镇最低,补偿价为19万元/亩。 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平方米成统一标准办法还对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平方米成为房屋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的统一标准。 办法提出,如果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不足平方米,可按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被征房屋权利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购买。 超过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将不予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而是给予货币补偿,该部分货币补偿可折算成股份参与集体物业收益分红。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也明确了4类不予补偿情况的房屋,包括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违法建设房屋;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新房建成后应当超出的旧房;征地预告发布后的抢建部分。 对于违法建筑,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年6月30日。 办法提出,年6月30日之前所建设的违法建筑,若已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且符合相关规定,经村集体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对现状房屋不超过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按“拆一补一”复建安置,超出部分建筑面积不予复建安置,给予货币补偿;不具备复建安置条件的,实施货币赔偿。 属于未经村集体批准,私自占地建设的不予复建安置转而按成本价给予货币补偿。而对年6月30日之后建设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END? 来源:南方都市报咩事从化论坛 综合整理:播姐 声音:所有权原作者拥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