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将广州市吕田镇、深圳市香密湖街道等15个镇街社工站定为“广东社会工作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粤民函〔〕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实施广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请示》(穗民报〔〕95号)的要求,为积极做好我市花都区梯面镇等5个镇社工站的社会工作改革试点工作,急需向社会招聘专业社工。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花都区梯面镇、从化区吕田镇、鳌头镇、温泉镇、太平镇等5个镇社工站专业社工岗位(每个社工站设8个社工岗位)。 (二)招聘人数:40名。 二、薪酬福利 (一)第一年度(年7月至年7月)平均年薪为8万元,年度考核合格后每年按5%的比例递增。 (二)提供督导培训及其他专业成长支持。 三、岗位职责 (一)在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和项目承接机构的指导下,立足镇、深入村居,为有需要的群众、家庭、社区打通民政服务“最后一米”; (二)为留守老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民政重点服务对象,以及贫困户、涉法青少年和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人群,开展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社区发展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三)整合链接资源,拓展服务平台; (四)开展行动研究,提炼本土工作案例与经验; (五)宣传社会工作,普及社会工作理念。 四、应聘条件 (一)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聘者需在面试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二)年龄。20-40周岁(即年7月1日-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工作经验。具有1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 (四)专业。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并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五)语言。掌握当地方言者优先; (六)其他。有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五、招聘时间 即日起至年6月24日24:00。 六、应聘方式 通过点击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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