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社会福利院为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属下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弃婴(童)的接收、送养服务。现根据工作需要,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一、招聘岗位及数量儿童护理员1名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2.有爱心、有善心,肯吃苦、不怕脏累、热心孤儿事业; 3.自愿从事儿童(残疾儿童)护理、矫正等工作,能24小时值班;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5.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国家专业培训机构颁发的孤残儿童护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上岗资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6.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况。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2月23日至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广州市从化区社会福利院办公室。 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 报名时填写《从化区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一份;(5)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四、考试办法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满分分,由从化区民政局和从化区福利院共同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应聘者的面试表现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最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如遇最高分同分,则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五、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号)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区社会福利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在聘用合同期内,参加广东省民政厅举办的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班,未能取得相关证书的,我院将依法予以解聘。七、福利待遇按《从化区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方案》执行。 广州市从化区社会福利院年2月20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