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哪里最好 http://baidianfeng.39.net/bdfby/yqyy/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文化旅游组 2月21日,广州市从化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文化旅游组印发了《文旅企业及公共文体服务场所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工作指引指出,根据《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指引(第五版)》有关要求,从化区按Ⅳ级防控区的分区分级标准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并对从化的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温泉企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室外体育场所、公共文体服务场所等分类发布详细的工作指引。01 从化区星级酒店 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非星级旅馆住宿业参照执行) 根据《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穗防控办〔〕13号)《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区防控工作要求,各星级酒店要结合目前疫情发展现状,按照《广州市住宿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要求,科学评估,审慎复工复产。各星级酒店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根据区政府的要求,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在落实一般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以下工作要求:一、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按照“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一领导、依法防控”的原则,各星级酒店要明确以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负责人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建立疫情防控体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二、加强员工排查管控。全面掌握星级酒店员工疫情动态信息,对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过去14天去向进行排查,严防输入性疫情。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档”,将上述内容记录在案。三、落实防控物资。各星级酒店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落实口罩、手套、护目镜、红外式体温计、消毒液、75%酒精、废弃口罩收集桶等防疫物资筹备,适当库存,并组织培训。未落实防疫物品保障不得开工。设立临时隔离场所,用于临时隔离发热人员。四、加强内部管理。各星级酒店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落实员工晨午体温检测。按规定每日上报复工复产人员情况、员工健康情况等。若发现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为其戴上口罩,将其带往临时隔离场所,上报属地镇街、区卫健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置。五、落实清洁消毒工作。加强办公和营业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关闭中央空调;要严格对运行的各类电器设备和部件表面进行清洗、消毒;要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餐厅、客房、厕所等场所进行有效消杀处理。六、禁止集聚性活动。禁止集聚性用餐活动,禁止承接或为集聚性用餐提供服务。鼓励员工食堂自行打饭、分开用餐、错峰用餐。各星级酒店内的娱乐休闲场所(包括棋牌、沐足、桑拿、网吧、游戏厅、卡拉OK等)、健身场所(游泳池、健身房、水疗馆等)、游艺场所等经营场所必须关闭,未有新通知之前不得开放。七、落实疫情防控宣教工作。各星级酒店要举办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八、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星级酒店在发现问题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区卫健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疫情信息,或边协调处置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本指引由区文广旅体局产业旅游科负责解释。联系人:郭海燕,。02 从化区A级旅游景区 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非A级旅游景区参照执行) 根据《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穗防控办〔〕13号)《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区防控工作要求,A级旅游景区要结合目前疫情发展现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符合相关条件方可复工复产。开放范围:开放范围为开放式A级景区或A级景区开放式区域的室外区域,以室内参观为主的旅游景区第二批开放。各A级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在落实一般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以下工作要求:一、召开一次复工复产专题会议,分析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应对措施。二、建立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由景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建立防疫工作台账制度。三、严格执行卫生防疫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工作指引,要保持与属地镇街、区卫健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信息沟通。四、制定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组织一次以疫情防控为背景的应急安全演练。五、排查景区全体员工疫情发生以来的流动信息情况,对曾有疫情发生地旅居经历的返回人员需隔离14天后方可上岗,并做好记录备查。六、提前对景区的工作区域、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做好消毒工作记录,对景区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七、对全体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防疫教育,做到人人应知必会。八、保障工作人员防疫物资配备(包括口罩、体温检测器、消毒设备等)。九、企业暂停对发热和有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提供服务,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服务告示。进入景区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对于未佩戴口罩的人员景区将劝阻入园。体温监测异常或有明显发热、剧烈咳嗽、呼吸急促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工作,引导人员至独立场所临时隔离,并立刻向属地政府、区卫健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疫情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十、景区需合理控制人流密度,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原则按照核定值的50%执行。各景区按实际情况发布每日接待游客数量。本指引由区文广旅体局产业旅游科负责解释。联系人:郭海燕,。03 从化区旅行社 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根据《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穗防控办〔〕13号)《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区防控工作要求文件精神,旅行社属审慎核实复工复产的企业,各旅行社要结合目前疫情发展现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符合相关条件方可复工复产。一、全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暂停为近14天有湖北等疫情发生旅居史的来穗人员提供酒店、民宿以及短租房、时租房的预订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二、按照《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穗防控办〔〕13号)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等“五个到位”工作和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五个一”管理措施。三、复工前对经营和办公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四、在经营和办公场所放置免洗手消毒液,供员工和游客使用;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地面、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做好日常消毒。五、加强经营和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空调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及时更换。六、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对经营和办公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七、组织一次以疫情防控为背景的应急安全演练。本指引由区文广旅体局产业旅游科负责解释。联系人:郭海燕,。04 从化区温泉企业 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全区温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防控工作措施,在已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工作指引。一、恢复开放条件(一)遵照省、市、区有关疫情期间防控措施,企业负责人按本指引要求综合评估风险后营业。(二)温泉场所优先开放室外温泉池。(三)温泉酒店住宿企业带公共泡池服务的,入池游客必须先预约、实名登记,采取家庭包池的方式对外开放,实行一池一家用,一泡一换水的综合管控措施,确保公共泡池在防疫期间的安全开放。二、复工复产工作指引(一)室内温泉池、沐浴池、沐浴室、更衣室、厕所、顾客休息室通风要求1、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维护,确保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定期对运行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2、采用全新风运行方式,关闭回风管。3、无法全新风运行的,应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特别是空调通风系统风机房、回风口可采用加装紫外线灯等消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并保证有效运行。4、每天营业前和营业后30~60分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持运行。5、所有排风都要直接排到室外。6、在空调开放的情况下,如果可以开窗保证每天定时开窗进行自然通风。7、每周一次清洗消毒房间内空调送风和回风滤网。必要时,可用mg/L~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空调器。(二)空气消毒1、在风机房、新风管和回风滤网处可采取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安装高强度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室内空气每天营业结束后,可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对工作场所进行空气喷雾消毒。(三)温泉水质卫生1、温泉池采取轮换开放制度,每4小时一轮换。2、每个开放的温泉池4小时后全部放掉池水,用消毒液彻底清洗消毒池壁池底,冲刷干净后才重新灌入温泉水。3、营业期间每个温泉池保证有新鲜温泉水不断补充。(四)沐浴池水质卫生1、沐浴池水游离余氯保持在0.5mg/L~1mg/L水平。2、专人负责池水消毒和检测,开场前测定消毒剂浓度一次,开场期间每小时测定消毒剂浓度一次,并做好记录。3、池水每4小时更换一次,用消毒液彻底清洗消毒池壁池底,冲刷干净后才重新灌入新鲜水。(五)场所卫生与消毒1、每小时一次对沐浴室、更衣室、电梯间、洗手间和温泉区等场所经常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楼梯和温泉区扶手、坐椅等)用mg/L~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檫拭消毒。2、严格执行入池前的沐浴并浸脚消毒制度,保证其宽度与通道同宽,浸脚池长度不小于2米,池水深度大于20厘米。浸脚池每2小时更换一次,保持游离余氯含量在5mg/L~10mg/L,并做好记录。3、保持场所清洁卫生,加强通风排气。4、场所有供客人休息、吃东西、喝茶水饮料的休闲处,须设置洗手池、垃圾桶及放了消毒剂的痰盂。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5、浮具使用后用含氯消毒剂完全浸泡10分钟,清水清洗后才能使用。6、加强场所内卫生宣传,设置明显的宣传牌板,告诫顾客自带泳镜,不应随地吐痰,不要共用物品。7、严格执行毛巾、浴袍、面巾、衣裤、拖鞋、杯具(现阶段建议使用一次性杯具)、沐足桶、按摩床上布草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供客人用的用具(梳子、吹风筒等)一小时消毒一次。(六)从业人员卫生1、所有疫情发生地返工或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地的从业人员主动申报健康状况,同时报告所在地居委(村委)会,并按居委(村委)会要求处置。2、勤洗手,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3、除工作需要外,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或人口密集场所。4、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离岗休息,戴好口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发现14天内湖北等疫情发生地旅行史者,同时报告所在地居委会,并按居委会要求处置。5、医院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者,暂停上班,并隔离治疗。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按卫生部门要求隔离观察14天,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方可恢复上班。7、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单位,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理等工作,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七)加强游客管理1、温泉及沐浴经营单位应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配合政府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知识、个人卫生常识、防控措施的解读和宣传,加强对店内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如张贴禁止多人聚集活动的指示牌等。同时在显著位置张贴暂停对发热和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发生地旅行史人员提供服务的告示。2、顾客必须戴口罩(游泳及沐浴时除外),顾客不能在温泉池及沐浴中大小便,浸泡期间上厕所需自觉再沐浴方可继续浸泡。3、温泉及沐浴经营单位应配备体温探测仪,对入店人员进行发热探查。如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综合症状的客人,立即停止服务,引导发病顾客立即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发现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发生地旅行史者,同时报告所在地居委会,并按居委会要求处置。4、严格控制客流量,同一时间温泉池及沐浴池最大容纳量按每人3平方米计算。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温泉及沐浴场所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集性娱乐活动。三、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一)如有工作人员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应暂停上班,隔离治疗。所在单位需第一时间报告区文广旅体局,同时迅速了解、掌握确诊人员近期活动动向并报领导小组,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工作。(二)对属于密切接触者的人员,应及时按照防控预案做好隔离观察工作。(三)如游客突发发热、咳嗽、乏力综合症状,应严格执行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和规定,马上将发病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行临时隔离,同时迅速向区文广旅体局和所在街道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专业人员按程序妥善处置。本指引由区文广旅体局产业旅游科负责解释。联系人:郭海燕,。05 从化区图书馆、文化馆、 博物馆复工开放的工作指引 根据《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穗防控办〔〕13号)《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区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要结合目前疫情发展现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审慎稳妥复工开放。具体指引如下: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恢复开放条件(一)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必须按“电话预约、人流控制、部分开放、身份审核”原则进行开放。镇街图书馆(分馆)、文化站第二批开放。(二)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办相关要求,制定复工方案,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确保疫情防控机制、员工健康排查、防护设施物资、内部防疫管理、防疫宣传教育全部符合复工条件。(三)对本单位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籍贯和最近14天去向进行排查,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要求员工自行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四)配备疫情防控必须的设备物资,购置体温检测仪、消毒水、口罩和手套等物资;设置临时隔离区,用于临时隔离发热人员。二、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恢复开放工作指引(一)加强场所通风与消毒1、在开放时间段全面开门、开窗,保持室内新鲜空气流通;打开抽风系统,空调系统采用全新风模式,加强通风排气效果。2、加强消毒杀菌工作,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对馆内公共服务区域和内部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开放期间每天不少于两次全面消毒。3、重点做好卫生间、电梯间、餐厅等区域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适当增加消毒的次数;在卫生间、茶水间、服务台等处配备含抑菌功能的清洁洗手用品。4、图书馆回流的图书须放置2天以上才能外借。(二)加强人员防护1、加强员工教育,提高防护意识。提倡步行、骑行或驾车上班,如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必须做足安全防范措施。统筹好,员工的工作安排,鼓励分时段上班和错峰上班。2、指定专人专岗负责工作人员体温测量,上班期间必须配戴口罩,减少召开会议,不集中用餐。3、严禁“带病上班”。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综合症状,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有关指引,立即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迅速离岗,医院诊治,就医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做好对患病员工和隔离观察员工的人文关怀,给予适当的心理疏导。(三)规范对外服务防控1、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在主要入口对进馆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入馆,引导至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止不佩戴口罩人员进馆,对暴力抗拒人员,应迅速隔离并报警处理。2、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暂停对发热和有14天内湖北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提供服务,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暂停对发热和有14天内湖北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提供服务的告示。3、为防止人员密集造成交叉感染,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应采取进馆人数总量控制,各馆可按照平时的日均接待量预估控制入馆服务人数,当入馆人数达到控制上限时,启动“出一进一”措施,引导读者在馆外排队轮候入馆。同时要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避免出现负面影响。4、做好入馆人员身份登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可采取网上注册和预约的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服务对象在预约时须作出健康承诺,预约成功且在各馆门口验证后,方可入馆。5、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利用好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引导读者和参加文化活动的人员自觉保持适当距离。6、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内相对密闭、空气流通不畅、读者停留时间较长的区域应停止开放,停止举办人员密集的群体活动。三、应急处置措施(一)如馆内人员(含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综合症状,应马上将发病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安排进临时隔离区,引导发病人员及密切接触医院就诊,并进行信息登记。同时向属地镇街、区卫健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封闭所有出入口,各楼层人员实行分散隔离,做好人员安抚工作,等待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再按相关部门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三)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消杀毒工作和流行病学调查,暂时闭馆。在风险解除前工作人员以网络、视频办公等形式开展工作。对属于密切接触者的员工,应监督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隔离观察。(四)及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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