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30日晚间19时40分,广州出台史上最严新政:

●房产证必须过两年才能转让

●非本地户籍,增城从化限购一套

●离婚一年之内,房贷按二套执行

●本市户籍公积金贷款门槛为连续缴纳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为2年以上

●商业公寓,不得销售给个人

??广州限购升级:证满两年方可转让+非本市增城从化限购一套

  楼市走向如何,无不牵动着每一个购房者的神经。新政有啥疑问?来看看房产君独家对话房管局:

Q:新政过后,个人购买的二手公寓,能否卖给个人?

房管局:30号之前购买的公寓,可以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以转让给个人。在30号后接手二手公寓的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才能再次转让,并且只能转让给法人单位。

Q:30号之前购买的房子,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是否也要满2年才能交易?

房管局:30号之前购买的房子(指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交易时间无限制。30号之后购买的房子,以房产证的登记时间为准,满2年才可以交易。

Q:商铺是不是也不能卖个人了?

房管局:是的,商铺和公寓同属于商服类房地产项目。

Q:我从去年5月就满五年社保了,6月辞职停了半年社保,是不是就没有购买资格了?

房管局:没有购房资格。必须从买房之日起,往前算连续缴满5年社保,中间断了一个月要重新计算。

Q:外地户籍在增城从化买房有社保要求吗?

房管局:外地户籍在增城或从化购房,没有社保要求,但是只能购买一套。

Q:外地户籍在番禺已经购买了一套房,能否在增城或从化再买一套。

房管局:不能。外地户籍在广州只能购买一套商品房。

Q:在读大学生,广州集体户口,父母帮忙出首付还贷,是否可以在广州购房?

房管局:可以,但是银行贷款审核会比较难。广州户籍单身成年人士,尚无经济能力,需要借助他人帮忙付款还贷的,首付需要5成。

以下是住建委发布的新政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居住属性定位的精神,坚决打击投资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65号),自年3月3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住房限购政策

(一)“取得不动产证”时间是指不动产登记时间。

(二)个人将名下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自受赠人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范围内只能购买(含受赠)1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范围内住房不限购,但在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在从化、增城区拥有住房,不影响其在其他9区住房限购政策的执行。

二、关于住房信贷政策

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申请人,或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住房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关于商服类房地产项目

(一)商服类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二)商服类项目的规划建设及办理不动产证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三)一手商服类物业只能出售给法人单位作为商业、办公使用,再次转让时也只能出售给法人单位。

▲海珠项目30日晚紧急开盘,刷卡成功即按旧政策

四、关于执行时点

3月30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3月30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年3月30日

而专家们,是如此点评的:

合富研究院顾问黎文江:

  这次的政策主要是针对炒家、投资客的,是针对那些利用杠杆,自己不掏钱借银行钱来买公寓买住宅赚钱的人。

  这次新政下来,销量肯定是会下来的,但价格可能波动不大,因为不是每次政策都是为了调房价的,这次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

  这次调控在意料之中,拍地价格太高,调控是必然的。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这次的影响有三个方面:

1、市场肯定会量价齐跌。这次政策,叠加上次的限购收紧,再加上限签限价、市场整顿,会对市场的氛围、需求造成全面打击。预计成交会大跌50%,价格微跌5%-10%。

2、打击开发商的拿地热情,影响资金回笼。如此严厉的政策下,开发商也会顶不住。

3、打击双合同行为,购房者可以看到一个相对真实的价格。

  预计未来调控政策会一松一紧。紧的是对买家、对开发商。松的是政府会加大土地供应。

资深房地产专家龙斌:

  接下来,市场的走向或许会呈现几种情况:

1、降温,这个降温是指对楼市上涨的预期会降下来;

2、投资性的资金会减少,毕竟这是针对炒家、投资客的政策;

3、自住的改善的需求目前需要观望,预计影响不算大,毕竟这种需求还是有的;

4、对公寓的影响(冲击)最明显,量价都受影响。

新政原文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如下:

一、加强住房限购政策

(一)居民家庭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下同)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简称法人单位,下同)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二)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二、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为防控信贷风险,经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二)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三)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加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管理

(一)商服类(商业和办公,下同)房地产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报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平方米,不符合该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划将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服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本通知施行之前,已购买的商服类物业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转让给个人;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预售许可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已经签订认购协议的不得提价或变相加价。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房屋交易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房地产调控政策并签字确认;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不得怂恿、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不得强迫当事人选择其指定金融机构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提供或推荐“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服务。

(三)对于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市场交易情况、发布虚假数据、制造市场恐慌、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取消预售许可,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其他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国土规划、金融、工商、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现场、非现场检查。举报。

本通知自年3月3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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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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